1964年2月~1966年12月在大冶保全從事社教工作;1967年1月~1969年12月先後任大冶靈鄉南畈大隊長、支部書記;1970年1月~1976年12月任大冶茗山公社信用社主任;1977年1月~12月任靈鄉農業銀行營業所支部委員,負責農經工作;1978年1月~12月任靈鄉鎮經營管理員;1979年1月~1980年1月任靈鄉鎮林業員;1980年2月~1982年12月任靈鄉鎮司法顯;1984年1月~1987年12月任靈鄉鎮管委會副主任兼工業公司經理;1988年1月~1989年‘歷月任靈鄉鎮宣傳委員;1990年1月~1992年12月任靈鄉鎮工會主席;1993年1月~1997年12月任靈鄉鎮副鎮長,先後主管農業、後勤、企業等工作;1998年1月至今,任靈鄉鎮人大主席;1998年12月當選為黃石市人大代表。1997年分管企業工作期間,被湖北省企業局評為先進工作者。